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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须知

1 、酗酒、衣冠不整等影响公众形象者以及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者无监护人陪伴的,谢绝入馆参观。

2 、请自觉接受安检,严禁将违禁物品带入馆内,入馆前请将大件物品寄存,贵重物品自行保管。

3 、严禁携带宠物入馆。

4 、山东博物馆为方便广大观众,提供了残疾人轮椅和婴儿推车,需借用的观众请到导览服务台办理。

5 、请自觉保持环境卫生,请您不要将食物、饮料带入展厅,请勿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严禁在馆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6 、请自觉爱护公共设施,请勿触摸展厅内的文物、橱柜等设施。

7 、按照国际惯例展厅内请勿摄像,拍照请勿使用闪光灯及三脚架,所拍照片禁止用于商业和出版。

8 、请自觉遵守参观秩序,服从馆内工作人员现场引导,参观时请不要大声喧哗并建议您将手机设置为静音以免影响他人参观。